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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大学书画研究院机构设置


    山东大学书画研究院前身为山大书法协会,1979年10月11日成立,当时名誉会长吴富恒,会长蒋维崧,副会长孙坚奋、罗嘉敬,秘书长王长水。

    1983年改选,名誉会长吴富恒,会长蒋维崧,副会长孙坚奋、罗嘉敬、王长水,秘书长王长水(兼)。

 

    1989年更名为书画研究院,名誉院长蒋维崧、吴富恒、陈之安,特邀名誉院长于希宁、刘宝纯、邹振亚,顾问萧涤非、张鹤云、唐玉润、乔幼梅、曾繁仁、张乐岭、马长义、韩连琪、殷焕先、王绍曾、刘敦愿、郑佩欣,院委委员王长水、王培源、刘乐一、刘震、孙坚奋、安晋玉、牟世金、陈钟、罗家扬、郑明训、祝明、俞黎华、徐广生、徐鸿修、唐曾宏、殷宝珉、鲍世龙、蒯军,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院长孙坚奋,副院长王长水、祝明、鲍世龙,秘书长王培源、刘乐一,副秘书长傅和远、马广海。

    2000年三校合并,三校区书画院作局部调整。

2004年9月,书画研究院名誉院长赵明顺、蒋维崧,书画研究院顾问王长水、王功名、王恩桐、庄祥禄、刘聿鑫、刘德符、徐迅、徐广生、唐曾宏,书画研究院院委会主任徐超,副主任车学洪、毕玉平、张宇、郑训佐、姜法奎、郭建平、扈春华、孙长俊,委员于长山、马广海、王令奎、王兆寅、王洪河、王培源、任贤义、孙启昌、孙学堂、刘敏、刘培平、张毫、张传旭、张传聚、钟仕祯、钟启晶、俞黎华、徐金敏、唐建、曹家炳、傅合远,书画研究院院长王培源,副院长张毫、钟启晶、徐金敏、傅和远,秘书长傅合远(兼),副秘书长于长山、王令奎、刘敏、刘培平、孙启昌、孙学堂、范德茂、曹家炳。

附:关于调整和加强书画研究院机构的通报

    为加强书画研究院各方面协调能力,根据现实工作的需要,在基本保持原有机构框架的基础上,拟对书画研究院的办事机构和组成人员做出适当调整。根据工作要求和活动特点,增设几个业务部门,以便更有效的开展工作。经过多次沟通和交流,征求多方意见,基本设想是:

   原有的结构:

   书画院设院委会,作为书画院决策机构。徐超为主任,郑训佐、王培源、及各分院院长为副主任,书画院选举院长、副院长,共同策划开展书画院工作。设立秘书处,统筹日常工作,秘书长负责。

   书画院按照活动方便原则,设立四个分院:中心校区分院(院长傅和远)、千佛山校区分院(院长徐金敏)、趵突泉校区分院(院长原为钟启晶,后调为曹家炳)、齐鲁医院分院(院长张豪)。

   院长王培源,副院长由各分院院长担任,傅和远兼任秘书长。聘任的副秘书长有马广海、刘敏、孙其昌、于长山、王令奎、范德茂等。

  现拟增设的部门和聘任、调整的人员:

   拟聘:

   聘请徐迅、徐广生、李承俊为名誉院长;

校外聘请顾问(待议)。

   拟增补:

郑训佐、刘培平、于长山、王磊、刘敏为副院长。

  拟增设:

  展览部:负责全院展览计划的制定和实施(各分院可自主组织分院范围的展览活动)。于长山兼任部长。

  研究交流部:负责组织开展书画理论的研讨和院内书画创作研讨交流活动。傅和远兼任部长。

  对外联络部:负责与校外有关团体和组织及校友的联络,以便争取更多的支持,为书画院的发展和活动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和更广阔的空间。王磊兼任部长。

  离退休人员联系部:主要负责原来属于老干部活动室和老教授书协的人员的联系,徐广生兼任部长。

  各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副部长若干名,由部长提名,院委会研究后任命。

  加强秘书处工作,刘培平兼任秘书长,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,加强与校内各机关的联系,马广海、孙启昌、范德茂仍为副秘书长,鉴于人员的变动,千佛山校区、趵突泉校区、齐鲁医院各增设一位副秘书长,负责各相应校区的联络,协助各分院长工作。

  以上人员和机构的调整,已经在1月17日书画研究院春节茶话会上通报。特予公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山东大学书画研究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1月18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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